石景山:新《廣告法》將助推醫療廣告監管
加入日期:2015/9/30 14:04:34 查看人數: 1298 作者:admin
經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新《廣告法》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新《廣告法》加大了對虛假廣告的打擊力度,明確了虛假廣告的定義和典型形態,新增廣告代言人的法律義務和責任的規定,強化了對大眾傳播媒介廣告發布行為的監管力度等多個方面。
新《廣告法》中進一步細化醫療廣告中的有關規定,如:醫療廣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不得說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醫療廣告不得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大眾傳播媒介不得以新聞報道形式變相發布廣告,不得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布醫療廣告;新增互聯網廣告有關規定等。同時在法中明確規定醫療廣告違法情節嚴重的,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法處罰外,衛生行政部門可以吊銷診療科目或者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進一步提高了法律責任的震懾力。新《廣告法》對醫療廣告監管中遇到的幾個突出問題作了進一步明確、細化,這將有利于醫療廣告的監督管理。
來源:石景山區衛生局衛生監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