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藥品采購價高于醫保支付標準的部分由醫院承擔
加入日期:2015/12/29 14:09:40 查看人數: 1244 作者:admin
重慶市政府近日發布《關于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通知》規定,醫院藥品采購價低于醫保支付標準或限額的部分獎勵給醫院,高于醫保支付標準或限額的部分由醫院承擔。
《通知》明確,對部分臨床必需的短缺藥品實行醫保集中帶量采購。重慶市衛計委明確短缺藥品品種,由醫院向重慶市社保局申報全年使用量并委托采購,市社保局委托重慶藥品交易所實施采購,并監督買方、賣方、配送方簽訂三方合同,醫保基金支付結算。
同時,對日均費用西藥不超過3元、中成藥不超過5元的常用低價藥品,實行分批掛網、分步到位,以避免出現短時間價格大幅上漲情況。醫保支付標準按調整后的掛網價制定,限額結算,并根據低價藥分批掛網進度同步實施。
此外,對臨床用量大、采購金額高的藥品,根據其在其他省(區、市)實際購銷價(中標價)和上一年度重慶藥品交易所成交均價情況確定醫保支付標準或限額,由醫院自主競價、議價采購。醫院采購價低于醫保支付標準的部分獎勵給醫院,高于醫保支付標準或限額的部分由醫院承擔,以提高醫院議價動力和采購低價藥積極性。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