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臺醫保門特病新政 違規或涉嫌騙保將被罰
加入日期:2016/7/27 15:58:18 查看人數: 1325 作者:admin
記者從天津市人社部門了解到,為保障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疾病(以下簡稱“門特病”)鑒定登記的真實性,規范門特病就醫診療行為,維護醫保基金安全和參保人員利益,日前,天津市出臺《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津政發〔2016〕17號),并于8月1日執行。
據了解,本辦法適用的門特病包括:糖尿病、偏癱、肺心病、精神病、癌癥放化療,其他門特病適時納入管理。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門在全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中,選定專業性強、診斷權威的醫療機構,作為門特病復查鑒定機構。醫療保險監督檢查機構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參保患者涉嫌虛假門特登記,或門特病就醫購藥中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的,可暫停其門特病聯網刷卡結算,并組織其到門特病復查鑒定機構進行復查鑒定。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經辦管理過程中,發現參保患者涉嫌虛假門特登記或違法違規行為的,應轉醫療保險監督檢查機構處理并組織復查鑒定。對經復查鑒定確認屬于虛假門特登記的參保患者,由醫療保險監督檢查機構依法取消其門特登記,追回騙取的醫療保險金,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并納入社會征信管理系統。對原作出虛假門特病鑒定的醫療機構,由醫療保險監督檢查機構依法追回騙取的醫療保險金,并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取消作出虛假門特鑒定醫師的門特病鑒定資格。同時,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總額管理滿意度考核,并納入社會征信管理系統。
來源:渤海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