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府發〔2016〕32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現將《四川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6年7月5日
四川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試點方案
為深入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健全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維護全省人民健康,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的決策部署,結合四川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以維護人民健康為中心,以建設“健康四川”和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為目標,堅持改革與發展并重、中西醫并重,協同推進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供應、監管體制等綜合改革,為群眾提供公平可及、安全有效、方便可負擔的醫療衛生服務,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健康保障。
二、主要目標
通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推動健全均等的公共衛生制度、高效的醫療供給制度、公平的全民醫保制度、規范的藥品保障制度、科學的行業監管制度,著力解決傳染病和慢性病頻發多發、不合理就醫加劇“看病難、看病貴”和因病致貧、貧病交加比較突出三大問題。2017年,全省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可及性、公平性和便利性進一步增強,服務質量、效率和群眾滿意度進一步提高,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例控制在30%左右。2020年,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更加成熟,基本適應人民群眾多層次醫療衛生需求,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人民群眾健康水平進一步提高。
三、重點任務
(一)健全全民預防保健制度。
1.健全專業公共衛生體系。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標準化建設,推進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等級評審,加強專業隊伍建設,提升監測、檢測、流行病學調查、重大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等核心能力。2020年,80%的市級疾控中心達到三級乙等以上標準,80%的常住人口50萬以上縣(市、區)疾控中心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標準。加強地方病病情嚴重地區防治機構和專業人員配置。推進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建設,提升婦產科、兒科和生殖健康服務能力。2020年,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建設率達95%,形成機構布局合理、服務功能健全、人員素質較高、運行管理規范的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加強精神衛生服務體系建設,2020年,常住人口超過50萬且市級機構覆蓋不到的縣(市、區)設置或明確1所精神衛生專業機構,其他縣(市、區)至少在1所綜合性醫院設立精神科門診或心理治療門診。(省衛生計生委、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省中醫藥局負責。列首位的為牽頭部門,下同)
2.完善公共衛生治理機制。將健康融入所有公共政策,實施全民預防保健行動,推進以疾病管理為中心向以健康管理為中心轉變。健全各級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協作機制,構建以健康教育為前哨、公共衛生為屏障、醫療服務為支撐的大健康服務格局。醫療衛生機構及機關、學校、社區、企業等要大力開展健康教育,提高健康教育的普及性、精準性和實效性。開展健康城市建設試點,系統改善影響人群健康的因素。二級以上醫院設置或明確承擔疾病預防控制(預防保健)科室,作為醫療機構等級評審的重要內容,完善醫療機構承擔公共衛生服務的財政補償機制。健全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執行、全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落實“七免一補”婦幼健康服務,推動免費婚前醫學檢查、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城鄉全覆蓋,完善產前篩查、產前診斷、新生兒疾病篩查服務網絡,健全出生缺陷三級預防協同推進機制。完善死因、腫瘤、營養、慢性病及其他危險因素等監測系統,健全慢性病綜合防控機制。(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教育廳、省中醫藥局負責,省殘聯參與)
3.健全重大疾病防控機制。加強疫苗規范化、精細化管理,實現預防接種單位互聯網地圖查詢與服務。加強傳染病實驗室診斷能力建設,健全監測、預警、報告和督導制度,保持全省傳染病發病率低于全國平均值。加強重大疾病防控綜合治理,強化艾滋病防治和愛國衛生目標檢查。堅持“應治盡治、應管盡管、應收盡收”,實施以獎代補政策,落實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責任,強化救治救助工作,提高精神病患者檢出率、管理率和治療率。全面落實艾滋病、包蟲病等重大疾病監測評估、干預救治和宣傳教育等綜合防控措施。2017年,乙肝、結核病發病率保持下降,存活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數控制在16.5萬人以內,完成石渠縣包蟲病綜合防治試點階段目標,有效遏制包蟲病疫情。2020年,保持乙肝、結核病發病率下降趨勢,存活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數控制在21萬人以內,95%的血吸蟲病流行縣達到消除目標,總結推廣民族地區包蟲病綜合防治模式,基本控制包蟲病流行。(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民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中醫藥局負責,省殘聯參與)
(二)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
1.完善可持續補償機制。鞏固和完善縣級公立醫院藥品零差率銷售改革,各級財政足額落實專項補助資金,嚴禁以縣級公立醫院的資產抵債或抵押借款。城市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中藥飲片除外),對醫院減少的合理收入,原則上70%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20%通過財政投入予以補償,增加的財政投入納入預算管理,10%通過醫院加強管理、降低運行成本解決,建立價格調整、醫保支付和財政補助“三合一”機制。健全以事定費、購買服務、專項補助相結合的公立醫院補助機制。科學測算醫療服務成本,逐步理順醫療服務價格,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為基礎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價格調整政策與醫保支付政策相互銜接。(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中醫藥局分別負責。分別負責指各部門按職責分頭落實,下同)
2.完善藥品保障機制。健全醫療機構藥品分類采購新機制,探索對高值醫用耗材實行省級集中分類采購,對醫用設備、體外診斷試劑和二類疫苗實行省級掛網陽光采購,形成藥品、高值醫用耗材、醫用設備、體外診斷試劑、二類疫苗“五位一體”集中采購機制,切實降低虛高價格。深化藥品流通領域改革,壓縮中間流通環節,在條件成熟的地方推行“兩票制”。鼓勵醫療機構公開招標選擇開戶銀行,由銀行提供周轉金服務,保障藥品貨款及時支付。加強對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的日常監管和飛行檢查。完善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積分考核辦法,鼓勵醫療機構優先使用基本藥物和國產藥品,鼓勵采購使用國產醫用耗材和醫療器械。加強藥品、耗材合理使用監管,建立健全重點監控管理制度。(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商務廳、省工商局、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中醫藥局分別負責)
3.完善醫院治理機制。落實公立醫院內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預算執行、運營管理等自主權。完善黨委會、院務會內部決策職能,發揮黨代會、職代會和工會的民主決策和監督作用。完善院長選拔任用制度,實行院長聘任制、任期制、目標責任制和問責制,推進院長職業化、專業化。實行院長任期目標管理和年度目標述職制度,未完成任期目標的不得連任。三級以上公立醫院建立總會計師制度,加強財務會計管理,強化成本核算與控制,推進后勤服務社會化。加強對醫院經濟運行、資產管理、財務收支等的會計監督和審計監督。實行控制醫藥費用增長目標管理,嚴控自費藥、貴重藥和輔助用藥使用比例,嚴控藥占比、次均藥品費用等指標。出臺四川省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辦法,健全“三調解一保險”長效機制。深化大型醫院專項巡查,系統治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省衛生計生委、省編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省中醫藥局分別負責)
4.完善信息化惠民機制。加快省、市、縣三級人口健康信息平臺建設,促進跨機構、跨區域信息互聯互通和業務協同。建立醫療、醫保、醫藥財政資金綜合監管信息平臺,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行業精準監管。推進居民健康卡建設與應用,實現區域就醫“一卡通”。健全“健康四川”服務云平臺,連接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向公眾提供統一的醫院、醫生、號源、床位等信息,強化預約掛號、網絡預診、錯峰就診、診間支付等服務,實現便捷就醫精準導航,改善群眾就醫體驗。完善遠程診療管理辦法,規范遠程診療規程和診療項目目錄,合理確定遠程診療收費標準,并按規定納入醫保報銷范圍。建設區域影像、心電、醫學檢驗等集中診斷中心,建立檢驗、檢查、診斷共享機制。制定“互聯網+醫療”準入、收費標準、醫保結算等政策,積極開展常見病、慢性病等互聯網健康管理服務。(省衛生計生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中醫藥局負責)
(三)大力促進社會辦醫發展。
1.放寬準入規范審批。對社會辦醫療機構取消具體數量、類別和地點限制,診所、門診部等醫療機構不設數量限制。鼓勵社會辦醫向高水平、規模化方向發展,發展專業性社會辦醫院管理集團,優先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鼓勵舉辦二級以上口腔、眼科、兒科、婦產科、中醫、康復、老年病、護理院、臨終關懷等專科醫院和第三方醫學檢查檢驗機構。除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和港、澳、臺獨資醫療機構外,床位在100張以上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醫院,以及所有專科醫院、療養院、康復醫院、專科疾病防治機構、婦幼保健醫院、第三方獨立檢驗機構等新型業態由市(州)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負責審批,診所、門診部等其他醫療機構由縣(市、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批。開展申辦醫療機構手續審批一站式服務試點。(省衛生計生委、省工商局、省中醫藥局負責)
2.完善社會辦醫政策。為社會辦醫創造平等的用地環境,非營利性社會辦醫療機構享受與公立醫療機構同等的用地政策。對符合規定的社會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免征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醫療機構減半征收行政事業性收費。民辦醫療機構用電、用水、用氣與公辦醫療機構執行相同的價格政策,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享受稅收優惠。將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社會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納入政府補助范圍,在臨床重點專科建設、人才培養等方面,執行與公立醫療機構同等補助政策。(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地稅局、省國稅局、省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省中醫藥局分別負責)
3.推進醫師多點執業。完善醫師多點執業注冊、備案、考核、評價、監管等政策,理順醫師、第一執業醫療機構和多點執業醫療機構三方的權、責、利關系。保障醫師法定工作時間外開展多點執業,探索建立多點執業收入與第一執業醫療機構、多點執業醫療機構合理分成制度。鼓勵公立醫院醫師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執業或開設工作室。醫師在縣級及以下醫療機構開展多點執業,視為對口支援經歷。(省衛生計生委、省中醫藥局負責)
4.完善監督管理機制。對社會辦醫療機構按照“誰審批、誰負責”原則落實監管責任,實行與公立醫療機構統一的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德醫風、誠信服務等考核和管理評價標準。依法查處非法行醫、超范圍執業、租借執業證照開設醫療機構和出租承包科室等行為,嚴肅處理惡性醫療事故、騙取醫保資金、虛假廣告宣傳、過度醫療、推諉患者等行為,實行醫療機構及從業人員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建立醫療機構及從業人員信用記錄,納入統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對違規失信者采取行業禁入等懲戒措施。(省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工商局、省中醫藥局負責)
(四)健全全民醫療保障制度。
1.改革醫保管理體制。統一基本醫保經辦管理,要有專門力量承擔基金管理、支付制度改革、價格談判等綜合管理職能。逐步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實現“六統一”(統一覆蓋范圍、統一籌資政策、統一保障待遇、統一醫保目錄、統一定點管理、統一基金管理)。完善政府、單位和個人合理分擔的基本醫保籌資機制,逐步提升城鎮職工醫保、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和實際報銷比例。實現省內異地就醫即時結算,推進跨省就醫費用即時結算。(省編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負責,財政廳、省中醫藥局參與)
2.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完善醫保付費總額控制,強化醫保對醫療服務行為和費用的調控引導與監督制約。重點推進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混合型支付方式改革,依據前三年病種平均費用,結合臨床路徑管理、醫療服務成本變化、高新醫療技術應用等因素,動態調整按病種付費標準,合理確定基金支付和參保人員分擔比例。積極探索和推進疾病診斷分組(DRGs)付費方式改革。重點將住院人數或住院費用占比前10位的病種優先納入支付方式改革范圍。建立醫保經辦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之間談判協商機制和合理適度的“超支分擔、結余留用”風險分擔機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共同負責,四川保監局、省中醫藥局參與)
3.完善大病保障制度。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提高重特大疾病患者保障水平。全面實施疾病應急救助,健全無負擔能力患者急救醫療費用保障機制。加強基本醫保、大病保險、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醫療救助等制度銜接,逐步提高群眾醫療費用實際報銷比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民政廳、財政廳、四川保監局共同負責,省殘聯參與)
4.發展商業健康保險。完善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政策和機制,支持商業保險機構參與各類醫保經辦服務。鼓勵商業保險機構豐富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提供多樣化、多層次、規范化的產品和服務。鼓勵企業、個人通過參加商業保險及多種形式的補充保險解決基本醫保之外的需求。鼓勵醫療機構成為商業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降低不合理醫療費用支出。擴大醫療責任保險覆蓋面,2017年基本覆蓋二級以上公立醫療機構。(四川保監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負責)
(五)加快構建分級診療模式。
1.提升基層服務能力。規范大型醫療機構外延發展,推進牙科等連鎖診所體系建設,促進優質醫療資源下沉。實施基層醫療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增強鄉鎮中心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急診搶救、二級以下醫院常規手術、婦產科、兒科、中醫和康復等醫療服務能力。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分配機制。健全城鄉醫院對口支援激勵政策和目標管理制度。制訂體現全科醫學特點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完善簽約服務收費和激勵政策,推進全科醫生、鄉村醫生、個體醫生與城鄉居民的簽約服務,鼓勵各地對簽約服務實行按人頭付費,簽約服務費用通過醫保基金、簽約居民付費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等渠道解決。(省衛生計生委、省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省編辦、省中醫藥局分別負責,省殘聯參與)
2.完善醫保支付機制。完善差別化支付政策,按病種合理拉開不同級別定點醫療機構間住院費用起付線和報銷比例差距。對縣級醫院無法治療并按規定轉診的病種,醫保支付應給予充分保障。對沒有按照轉診程序就醫的普通病、常見病參保(合)患者應顯著降低醫保支付比例,確保引導患者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有序流動。探索以醫療聯合體為單位實施醫保總額控制,完善醫保門診統籌報銷政策。在規范日間手術和中醫非藥物診療技術的基礎上,逐步擴大納入醫保支付的日間手術和醫療機構中藥制劑、針灸、治療性推拿等中醫非藥物診療技術范圍。(省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分別負責,省發展改革委、省中醫藥局參與)
3.健全雙向轉診機制。規范和落實城市綜合醫院、專科醫院以及縣級醫院等不同級別、類別醫院的功能定位,健全區域醫療協同發展機制,提高醫療資源利用效率。強化城市醫院、縣級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工協作,促進不同級別、不同類別醫療機構之間有序轉診,重點暢通患者向下轉診渠道。通過病種分類、手術分級、支付分層、績效考核等激勵約束手段,合理調控不同級別、類別醫院的總診療量和醫師日均診療量。(省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中醫藥局負責)
4.創新急慢分治模式。建設全省統一的120指揮平臺,實現互聯互通,提升各級醫療機構急診急救能力,優化急診患者就醫流程,確保急診患者就急、就近、就優治療。健全慢性病人群預防、治療、康復全程健康服務管理體系,明確和落實不同醫療機構慢性病診療功能定位,以糖尿病、高血壓等慢性病為重點,形成“規范診斷在上級、監測治療在基層、康復管理在社區”的慢性病防治新模式。(省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中醫藥局負責)
(六)深化管理體制機制改革。
1.完善管理監督機制。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從舉辦管理醫療機構向全面監督管理轉變,強化政策法規、行業規劃、標準規范的制定和監督管理職責。理順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管理職責,強化對醫療機構的監督考核,部省級醫療機構由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監督管理,市、縣級醫療機構由市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監督管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所、門診部由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監督管理。理順各級醫療機構人事任免、績效考核、收入分配等管理權限。嚴格醫療衛生人員準入和退出管理,推進醫師和護士執業注冊、定期考核、醫院管理等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實現對醫師和護士的網絡監管。強化醫學會、醫師協會等行業協會的自治自律作用。加強醫療服務行為和質量監管,建立第三方評價機制和社會監督評價體系。(省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中醫藥局負責)
2.完善編制人事管理。結合國家要求在地方現有編制總量內合理核定公立醫院編制,創新公立醫院機構編制管理方式,逐步實行編制備案制。明確公立醫院人員配備標準,合理核定人員總額,增量部分實行備案管理。推行崗位管理制度和聘用制度,建立競爭性自主用人機制。落實醫療衛生單位用人自主權,緊缺、高層次人才可按規定由用人單位采取考核的方式予以招聘。鼓勵推行縣、鄉醫療衛生機構“統一管理、統一資源、統一財務、統一績效、統一人員”改革,開展鄉村衛生一體化管理試點。探索大型醫院自主評審職稱制度和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專業人才職稱直評辦法。建立完善醫療衛生人才誠信體系和獎勵制度。鼓勵和引導醫療衛生人才向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省編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省中醫藥局負責)
3.完善收入分配機制。完善公立醫院績效工資總量核定辦法,著力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合理確定醫務人員收入水平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逐步縮小不同層級、不同類別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水平差距,適度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傾斜。健全績效考核評價體系,重點向兒科、急診等急需緊缺人才、關鍵崗位和高層次人才、業務骨干、支援基層及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探索年薪制、協議工資、項目工資等多種分配形式。嚴禁向醫務人員設定創收指標,嚴禁將醫務人員薪酬與醫院的藥品、耗材、檢查和化驗等業務收入掛鉤,嚴禁醫院內部科室再次進行核算分配。落實衛生防疫津貼、精神衛生津貼、鄉鎮工作補貼等政策。在績效工資分配中,向夜班、加班、法定假日值班、傳染病疫情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等醫務人員予以傾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省衛生計生委、省中醫藥局負責)
4.完善醫教研協同機制。完善教育衛生聯席會議制度,科學制定醫藥衛生人才培養規劃,促進醫學人才供需平衡。深化臨床醫學教育綜合改革,引導醫學院校調整辦學結構,加快培養全科、兒科、精神科及病理科醫師等急需緊缺人才。加強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完善培訓對象待遇政策。完善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教育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接軌的制度。加強基層醫學人才訂單定向培養。開展護士、藥師規范化培訓試點。健全畢業后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體系。加強醫務人員、管理人員和醫院院長職業培訓。推進國醫大師、首席專家、領軍人才、優秀學科帶頭人等高層次人才培養遴選。強化醫藥衛生科技創新,加強臨床醫學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等研究平臺建設,大力開展醫藥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究開發、成果轉化與推廣。(省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科技廳、財政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中醫藥局負責)
(七)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
1.完善中醫藥政策機制。建立符合中醫藥規律和四川特點的中醫醫療服務價格體系和補償機制,制定實施差別化的價格和醫保政策。加快推進中醫分級診療,確定中醫醫院首診條件和病種范圍,鼓勵建設中醫醫療聯合體,滿足群眾中醫首診需求。支持社會資本舉辦中醫醫療機構,對社會資本舉辦只提供傳統中醫藥服務的中醫門診部和中醫診所,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和區域衛生規劃不做布局限制。鼓勵名老中醫開辦中醫門診部、中醫診所和到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開展診療服務,鼓勵建立中醫診所連鎖集團。拓展中醫藥服務范圍,促進中醫藥海外發展。(省中醫藥局、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2.深化中醫醫院改革。鞏固完善縣級公立中醫醫院綜合改革,同步推進城市公立中醫醫院綜合改革。合理確定各級公立中醫醫院功能定位,提升縣級中醫醫院中醫藥綜合服務能力,增強三級中醫醫院急危重癥、疑難復雜疾病的中醫診療服務能力和中醫優勢病種的中醫門診診療服務能力。加強中西醫協作,探索中西醫結合防治重大疾病路徑。強化中醫醫院保持和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推動實現中醫醫院中藥藥品收入占藥品收入的比例高于50%、中藥飲片收入占藥品收入的比例高于20%。開展中醫醫院等級評審和巡查,加強中醫藥監督執法,強化公立中醫醫院監管。大力宣傳中醫藥文化。加強中醫藥、民族醫藥傳承與創新。〔省中醫藥局、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相關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3.加強基層中醫藥服務。健全基層中醫藥服務體系,每個縣(市、區)設置或明確一所公立中醫醫院,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立相對獨立的中醫館,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提供中醫藥服務。完善基層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機制,構建省、市、縣三級技術培訓體系,大力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充分發揮中醫藥服務“簡、便、廉、驗”獨特優勢在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中的作用。探索“醫養結合”等中醫藥服務基層新途徑,創新中醫藥參與公共衛生的服務模式,推進中醫藥縣鄉一體化試點。鼓勵省、市級中醫醫院通過對口支援、機構托管等方式下沉優質資源,開展中醫知名醫師下基層活動。創建一批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省中醫藥局、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相關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4.發展中醫藥健康產業。利用我省豐富的中醫藥資源,實施川產道地藥材綜合開發與區域發展項目,開展川產道地藥材規范化種植研究,支持發展川產道地藥材、民族藥大品種,促進中藥及其衍生品發展。支持我省川產道地藥材申報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提升品牌知名度,增強品牌競爭力。制定四川省中藥名藥和醫療機構中藥制劑發展扶持政策,允許療效獨特的醫療機構中藥制劑在省內調劑使用,按規定審批。加快中醫藥健康服務業發展。〔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農業廳、林業廳、省衛生計生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中醫藥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八)打贏健康扶貧攻堅戰。
1.建立貧困人群醫療救助機制。建立貧困人口就醫精準識別系統。資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和特困供養人員等重點救助對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十三五”期間財政對全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新農合的個人繳費全額代繳。嚴格控制就醫目錄外費用占比,防止“小病大治”和過度醫療,降低貧困人口就醫費用支出。加大貧困戶、殘疾人重大疾病醫療救助力度,其發生在定點醫療機構的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除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報銷外,在年度救助限額內由醫藥愛心基金給予補助。實現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在縣域內醫療機構就醫“微支付”或“零支付”,切實減輕貧困人口治療疾病經濟負擔,助推其恢復勞動力、脫貧增收,擺脫長期貧困。〔省衛生計生委、民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省扶貧移民局、省中醫藥局、相關市(州)人民政府負責,省紅十字會、省慈善總會、省殘聯參與〕
2.健全貧困地區公共衛生服務機制。為貧困地區慢性疾病患者精準提供健康管理服務,避免或減輕慢性疾病拖累家庭發展。強化疾病監測與計劃免疫,全面做好急性弛緩性麻痹病例、麻疹、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健康人群免疫水平等監測工作。加強貧困地區傳染病監測和防控,免費實施重大傳染病和地方病防治,有效控制艾滋病、包蟲病、大骨節病、血吸蟲病等重大傳染病和地方病流行。加大婦幼衛生區域協作和對口支援力度,大力提升貧困地區婦女兒童健康水平。〔省衛生計生委、省委宣傳部、農業廳、教育廳、財政廳、水利廳、國土資源廳、公安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族宗教委、省扶貧移民局、省中醫藥局、省殘聯、相關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3.提升貧困地區醫療服務能力。以人才、技術、重點專科、遠程醫療為核心,推進貧困縣縣級醫院能力建設,改善基層衛生機構設施條件,所有貧困縣縣級醫院達到二級水平,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全部達標。深化貧困地區醫療衛生對口支援,幫助貧困縣縣級醫院建立遠程會診系統,實行三甲醫院對口支援貧困地區縣級醫院、二級醫院對口支援貧困地區中心鄉鎮衛生院。省、市兩級醫療衛生機構專業技術人員晉升中級、副高級職稱前,須分別到貧困縣醫療衛生機構支援連續不少于6個月;晉升正高級職稱前,須到貧困縣醫療衛生機構支援連續不少于3個月。切實保障群眾基本醫療服務需求,2020年貧困地區縣域內就診率達到95%以上。〔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編辦、省中醫藥局、相關市(州)人民政府負責,省殘聯參與〕
4.完善貧困地區衛生人才培植機制。依托省內醫學院校,招收本土生源實施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項目,每年為貧困地區免費培養醫學本科畢業生200名、醫學專科畢業生800名,并實行最低服務年限制度。完善貧困地區衛生人員招聘方式,加大基層醫療單位空崗補員力度,2017年基本補足配齊人員。實施民族地區專項引進計劃,2020年貧困地區所有新進醫療崗位醫學畢業生必須參加全科醫生或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推進貧困地區鄉村衛生人員一體化管理,“鄉聘村用”覆蓋90%以上地區,每千人口至少有1名鄉村醫生。加強崗位技術進修培訓,組織貧困縣醫生到對口支援城市二甲以上醫院免費進修。貧困縣二甲以下醫療衛生機構的衛生技術人員納入基層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聘范圍。〔省衛生計生委、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編辦、省中醫藥局、相關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5.強化貧困地區計劃生育服務能力建設。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不動搖,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堅持和完善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加強考核,按有關規定兌現獎懲。建立省對重點縣(市、區)、市(州)對重點鄉(鎮)、縣(市、區)對重點村聯系指導制度,建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一對一”聯系貧困家庭制度。嚴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特別是多孩生育,對違法生育對象依法征收社會撫養費。加強貧困地區計劃生育隊伍建設,落實鄉(鎮)、村計劃生育工作人員,妥善解決其報酬待遇問題。深化流動人口計生服務網格化管理,推進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均等化。實施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和特別扶助制度,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獎勵扶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相關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四、進度安排
(一)啟動實施(2016年3月—2016年6月)。
制定綜合醫改試點方案,報送國務院醫改辦審核,經省政府研究后印發各地執行,制定改革子方案和配套文件,舉辦綜合醫改試點工作培訓班,各市(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省啟動綜合醫改試點工作。
(二)全面推進(2016年7月—2018年12月)。
1.健全全民預防保健制度。(1)2017年,60%的市級疾控中心達到三級乙等以上標準,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建設率達82%,二級以上醫院設置或明確承擔疾病預防控制(預防保健)科室,完善重大疾病綜合防控機制,推進全民預防健康保健行動。(2)2018年,50%的50萬人口以上的縣(市、區)疾控中心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標準,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建設率達85%,健全慢性病綜合防控機制,鞏固提升艾滋病、血吸蟲病、包蟲病、結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治成效。
2.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1)2016年,完善縣級公立醫院補償機制和績效工資制度。所有市(州)啟動城市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降低藥品耗材費用、理順醫療服務價格、完善醫保支付方式“四同步”改革,完成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2)2017年,所有市(州)城市公立醫院,中央在川和省衛生計生委、省中醫藥局直屬公立醫院,軍隊和國有企業所屬醫院基本完成“四同步”改革,基本建立科學補償機制和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3.大力促進社會辦醫發展。(1)2017年,優化社會辦醫審批程序,開展申辦醫療機構審批一站式服務試點,社會辦醫床位數和住院服務量占總量的25%。(2)2018年,健全社會辦醫監督管理機制,建立醫療機構及從業人員信用記錄,社會辦醫床位數和住院服務量占總量的30%。
4.健全全民醫療保障制度。(1)2016年,整合基本醫保經辦管理,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政策,實現醫保定點醫院支付方式改革全覆蓋,將住院人數或住院費用占比前10位的病種優先納入支付方式改革。(2)2017年,醫保定點醫院50%以上的住院患者實現按病種付費,完善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商業健康保險等制度銜接政策。
5.加快構建分級診療模式。(1)2017年,完善簽約服務收費政策和激勵約束機制,推進全科醫生、鄉村醫生、個體醫生和城鄉居民的簽約服務,完善落實支持分級診療的醫保支付政策,縣域內就診率提高到90%左右。(2)2018年,完善利益分配機制和醫療聯合體運行機制,健全雙向轉診制度。落實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急慢病診療功能定位,推動慢性病患者在基層治療和康復。
6.深化管理體制機制改革。(1)2017年,出臺公立醫院編制管理試行辦法,研究制定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指導意見,開展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全面推進鄉村衛生人員一體化管理。加強醫師、護士服務行為監管。(2)2018年,根據國家統一部署,推開公立醫院編制管理和薪酬制度改革,推開縣、鄉醫療衛生機構一體化管理。健全醫師護士執業注冊、醫師定期考核、醫院管理等信息系統。
7.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1)2017年,開展公立中醫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積極推進中醫醫院開展分級診療。全面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開展大型中醫醫院巡查。(2)2018年,中醫雙向轉診機制基本建成。取消對社會辦中醫的限制。各級中醫醫院中藥藥品收入占藥品收入的比例高于50%,中藥飲片收入占藥品收入的比例高于20%。
8.打贏健康扶貧攻堅戰。(1)2017年,對在縣域內基層醫療機構就診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門診和重特大疾病住院個人醫療費用給予減免,力爭個人醫療費用支出控制在10%以內。(2)2018年,88個醫療衛生計生扶貧重點縣醫療服務能力明顯增強,每個貧困縣至少有1所二級醫院;居民健康狀況進一步改善,力爭孕產婦死亡率下降至十萬分之三十以下,嬰兒死亡率下降至12‰以下,基本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三)鞏固完善(2019年1月—2020年12月)。
2019年,開展綜合醫改試點工作“回頭看”,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2020年,基本實現各項改革目標和要求。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在各級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各級政府主要領導擔任醫改領導小組組長,并將醫療、醫保、醫藥相關部門由一位政府領導統一負責。省直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完善配套改革措施。各級醫改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試點工作統籌協調,要配齊配強專職工作人員,確保試點工作有序推進。
(二)強化投入保障。落實政府辦醫療衛生機構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基本建設、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政策性虧損補貼等投入政策。各級政府要將醫改資金足額納入預算,加強監督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大財政對民族地區衛生事業的傾斜支持力度。
(三)強化組織實施。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各項任務的責任人、時間表、路線圖。對國家已明確的改革任務,加大推進力度,提升改革成效;對國家指明方向、需要探索的改革要求,可以突破現有制度和規定,大膽創新,允許試錯糾錯;對一些事關醫改全局的改革,先行試點,逐步推開,形成有效路徑。
(四)強化督導考核。完善醫改工作績效考核機制,健全責任制和問責制,將醫改工作納入重要改革實施計劃,納入省政府績效考核內容。加強分類指導,采取分片包干、蹲點督促和約談通報等方式推動工作落實。加強督查指導,確保各項改革的進度、質量和效果。
(五)強化宣傳引導。跟蹤重點改革任務進展,及時研究解決問題,推廣成熟改革經驗。加強改革政策的宣傳解讀,合理引導社會輿論和群眾預期,營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圍。充分調動醫務人員參與改革的積極性、主動性,發揮好醫改主力軍作用。
六、配套文件
(一)全民預防保健。
1.四川省居民健康素養促進行動規劃(2016—2020年)
2.關于完善防治結合推進公共衛生工作的意見
3.四川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績效考核辦法
(二)公立醫院改革。
4.關于鞏固完善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意見
5.四川省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意見
6.關于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指導意見
7.四川省城市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補償辦法
8.關于建立和完善醫療機構法人治理的指導意見
9.關于進一步推進“互聯網+健康服務”的指導意見
10.四川省三醫財政資金綜合監管信息平臺建設方案
(三)發展社會辦醫。
11.關于促進社會辦醫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
12.關于進一步推動醫師多點執業的指導意見
(四)全民醫保制度。
13.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
14.關于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
(五)分級診療模式。
15.關于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實施意見
16.關于鞏固完善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實施意見
(六)管理體制機制。
17.四川省醫療機構設置規劃(2016—2020年)
18.關于加強醫療機構監管的指導意見
19.四川省公立醫院編制管理試行辦法
20.四川省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指導意見
21.關于公立醫院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和考核辦法的意見
22.四川省醫療機構和醫療行為日常監管實施細則
23.四川省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置辦法
24.關于推進縣、鄉醫療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的指導意見
(七)中醫藥服務。
25.關于推進社會辦醫發展中醫藥服務的指導意見
26.關于同步推進公立中醫醫院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
27.關于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的指導意見
(八)健康扶貧。
28.四川省醫療衛生計生扶貧專項方案
29.四川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基本醫療保障實施方案
(九)其他。
30.四川省“十三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