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醫院安全秩序管理條例》3月1日實施
加入日期:2017/1/18 16:33:02 查看人數: 1423 作者:admin
內容提要:近年來,隨著醫療服務量的大幅增長,醫療服務保障水平與患者的醫療服務需求出現了一些差距,醫患糾紛時有發生。為加強醫院安全管理,維護正常醫療秩序,9日,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天津市醫院安全秩序管理條例》,將于3月1日起正式實施。
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天津市醫院安全秩序管理條例》
近年來,隨著醫療服務量的大幅增長,醫療服務保障水平與患者的醫療服務需求出現了一些差距,醫患糾紛時有發生。為加強醫院安全管理,維護正常醫療秩序,9日,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天津市醫院安全秩序管理條例》,將于3月1日起正式實施。
2014年,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天津市醫療糾紛處置條例》,那么新出臺的《天津市醫院安全秩序管理條例》又重點規范了哪些地方?
“二者的立法目的都是維護正常的醫療秩序,營造良好的就醫環境,切實保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這兩部地方性法規是相輔相成、相互銜接的。”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高紹林說,相較醫療糾紛處置條例而言,醫院安全秩序管理條例更加側重明確三方面主要責任。
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
為何要推出新政?
醫院安全秩序管理 目前尚存四大問題
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高紹林介紹,制定條例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在調研中,發現目前本市醫院安全秩序管理中主要存在四方面問題:
一是,針對醫院安全秩序管理的有關規定大都集中在各部委下發的規范性文件中,規范的層級和效力較低,不利于醫院安全秩序管理的有效實施,急需通過地方立法填補這項空白。
二是,各級醫院按照國家和本市要求,已構建和完善了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三防系統,積累了許多經驗,特別是三級醫院和有條件的二級醫院已經設立了警務室,在發生影響醫院安全秩序的情況時,公安部門如何更好地與醫院配合,也需要通過地方立法進行規范。
三是,號販子長期存在,搶占大量就診號源,患者看不上病、就診等候時間過長、情緒激動、投訴渠道不暢通都會導致醫患矛盾,為有效避免矛盾可能會帶來的醫院安全秩序風險,需要地方立法對醫院的掛號制度、就診等候疏導制度、投訴受理和反饋制度進行規范。
四是,個別患者及其家屬和其他人員由于某種原因,不遵守醫院安全秩序管理制度,妨礙醫院醫療秩序,甚至暴力傷害醫務人員等行為,也需要通過地方立法予以規范。
政府及相關行政管理部門主要職責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醫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的領導。
●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監督、指導醫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工作規范和考核辦法、組織指導醫院開展安全教育和培訓等。
●公安機關應在三級醫院和有條件的二級醫院設立警務室,設置相關交通安全設施,在發生聚眾滋事等擾亂醫院安全秩序情況時,迅速出警、依法處置等。
●民政部門應對符合條件的患者給予醫療救助,會同相關單位依法做好醫院內遺體的存放及處置管理工作。
醫院方面主要責任
●醫院應當依法保障安全秩序管理工作所需的必要條件。
●建立安全保衛制度。
●與公安機關建立警醫聯動機制。
●建立酒后、有滋事或者暴力傾向等人群的就診安全防范制度。
●通過各種預約方式完善實名掛號管理制度,當候診患者過多、等候時間過長時,醫院應當采取措施及時疏導。
醫院滋事設定七個禁區
●大聲喧嘩、吵鬧,擾亂醫療秩序。
●威脅、恐嚇、侮辱、傷害、惡意尾隨醫務人員或者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
●非法攜帶管制器具或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進入醫院。
●未經醫院允許占用病床、病房。
●患者死亡后,不按照有關規定將遺體移放至太平間或者其他合法存放遺體的場所,或者違規在病房、搶救室、重癥監護室等場所及醫院的其他區域停放遺體。
●在醫院內和醫院門前擺設靈堂、擺放花圈、焚燒紙錢。
●其他擾亂正常醫療秩序,不服從醫院安全秩序管理的行為
來源:天津北方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