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4+7”替代藥品,或停止采購!
加入日期:2019/4/2 8:58:43 查看人數: 1233 作者:admin
醫藥網4月1日訊 3月29日,成都高新區合作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發布《關于實施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中選藥品臨床配備和使用通知》,對4+7結果的執行提出明確要求。
▍優先使用4+7中選品種
通知明確,服務中心將嚴格執行國家帶量采購政策,社區醫生也會向患者推薦使用國家中選的優質優價藥品。
同時,醫保局對患者使用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給予相應的報銷優惠政策。對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藥、參比制劑、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原則上以集中采購中選價格作為該通用名藥品的支付標準(未中標的品種按中標品種價格標準報銷)。
這也就是說,患者使用價格高于支付標準的藥品,超出支付標準的部分由患者自付,支付標準以內的由患者和醫保按比例分擔。在這樣的情況下,4+7中選品種在醫保支付環節占有明顯的優勢。不但能促進臨床優先選擇4+7中選品種,還能減輕患者的醫療費用負擔。
該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常規使用藥品相關的11種中選品種如下:
▍未過一致性評價,停止采購
根據通知,合作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將執行停止或限制采購4+7帶量品種外的其它未通過一致性評價的非中選品種及同類可替代藥品。
從字面上理解,就是服務中心將停止或限制采購未通過一致性評價的4+7品種,以及其同類替代藥品。
關于4+7同類替代藥品,近日業內流傳國家醫保局印發的《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工作監測方案》中有提到這一點。
《方案》中,詳細提到了《中選藥品同類可替代品種參考范圍》目錄。其中,對可替代品種分為“完全可替代品種”“基本可替代(臨床大多數情況下可以替代)”和“在一些特定條件下可替代”,共161個。
業內分析,這樣操作,一方面是萬一中選品種供應不足,這些競品可以隨時替換,不影響臨床的使用;另一方面監測競品的使用量和采購金額,是預防醫療機構不用中選品種、多用競品。
而按成都高新區合作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做法,未通過一致性評價的替代品種,直接停止或限制采購,這直接斬斷了很多未通過一致性評價產品的后路。
接下來,藥企將面臨這樣的考驗:要參加4+7,先過一致性評價;要成為4+7的替代產品,也要先過一致性評價。
只有過了一致性評價,才有爭奪市場的資本。
附:國家醫保局《中選藥品同類可替代品種參考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