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立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價格,由市場“說了算”。蘇州市物價局發布信息,蘇州市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從7月起實行市場調節價,7月30日前,市衛生局將在官方網站上公布由市衛生局審批的公立和非公立醫療機構名錄。
根據省有關通知精神,市物價局、市衛生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訂《關於蘇州市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的通知》,明確我市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有關問題,非公立醫療機構要規范醫療服務及藥品價格行為。
《通知》明確,營利性質的非公立醫療機構,可自行設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非營利性質的非公立醫療機構,按照全國和全省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設立服務項目,在《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外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按規定程序報市有關部門。非公立醫療機構的藥品和特殊醫用材料仍執行現行價格政策,制劑價格根據成本、市場供求自主制定。非公立醫療機構不需價格備案,但在制定或調整醫療收費價格時,須提前一周公示并告知所在地物價、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后執行,調價周期原則上不少於6個月。
《通知》還明確,對醫療保險定點非公立醫療機構實行協議管理。相關非公立醫療機構提供醫療保險服務時,應當執行與公立醫院相同的醫療保險支付規定、為參保人員提供同等的醫療保險服務。社保經辦機構按相同的結算、考核辦法實施檢查、考核和費用結算。鼓勵定點非公立醫療機構提供優質、廉價、合理、必需的醫療服務。
《通知》要求,各部門要加強醫療服務及藥品價格的管理,今年7月30日前,市衛生局在官方網站上公布由市衛生局審批的公立和非公立醫療機構名錄。各市、區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審批權限向社會發布轄區內公立和非公立醫療機構名錄,并隨變化及時調整名錄。
據介紹,物價和衛生部門將指導協助非公醫療機構建立各項內部價格管理制度,并於今年第四季度開展制度落實情況督查。